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直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部門,省屬事業單位:
現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37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各級事業單位要根據《指導意見》有關要求,充分支持科研人員以不同形式進行創新創業,進一步健全開展創新創業工作的管理辦法,規范工作流程,依規開展各項創新創業活動。
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按照《指導意見》有關要求,嚴格創新創業的活動主體及人員范圍,嚴格離崗創業的時間期限,落實創新創業人員的待遇保障政策,破除限制條件,取消原有的審批或備案程序,保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工作有序進行。
三、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事業單位開展創新創業的事中事后監管,充分利用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手段,對本地區本部門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工作情況做到底數清晰、動態監管,及時糾正查處發現的違規行為,維護正常人事管理秩序。
此前與本通知政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要求為準。
2020年2月24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PDF